一、所需证件:患者有效身份证件
二、地点:急诊楼五楼病案室
三:费用标准:10元每份
上一篇:国家卫生计生委《医疗机构病案管理规定》关于病历借阅与复制的条款
下一篇:没有了
关于拟接收李存倩等15名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公示
关于预备党员吴丽菊、张甲甲转正的公示
服务电话:0554-8268999
医院地址:凤台县明珠大道凤城大道交叉口
Copyright © 2024凤台县中医院
注:本网站信息仅供参考,不能作为诊疗及医疗依据,未经授权请勿转载。
微信公众号
手机版
凤台县中医院